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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代理商可在所代理区域内开设多家分店或直营店; 2.代理商可在所代理区域内发展多家经销商或下级代理商; 3.享受在代理区域内的管理权; 4.享受总部特别优惠的进货折扣; 5.享受总部给予的高额进货奖励;(年累计购货达50万奖励5%) 6.该代理区域内所有分店、直营店、经销商及下级代理商的购货均计入代理的累计进货; 7.后期发展的下级代理商的代理费全部由区域总代理商单独收取;经销商所缴纳的押金与总部各收一半,经销商后期销售返利由总部承担。 8.为代理商进行媒体宣传链接,提高代理商在区域内的知名度。 9.合同期内发展优秀的省级代理可得到总部入资在该省设立分公司,与总公司权利合作拓展更大的事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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